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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债务债权,损害赔偿,财产问题,婚姻家庭,仲裁,公司法律顾问,合同纠纷,劳动工伤,金融,房产纠纷个人简介:康顺法律师,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曾服务于国企、外企、私企、事业单位等多类型单位,为LG、壳牌、隆顺榕药业、西门子、天津市财政局、阿罗马高尔夫、韩星电子、王朝葡萄酒等企业提供多项法律服务,与客户保持良好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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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话《劳动法》1000问(三)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4-08-30 08:29)     点击: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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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话《劳动法》1000问(三)

 

8. 退休人员签订的合同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


根据《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没有用“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理解: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因此,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即合同自动终止,意味着,达到退休年龄,再不再是适格的劳动者,因此,上述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即推定代表达到退休年龄,两者等同。同时,意味着用人单位与上述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亦不能按劳动合同处理。但是,如果达到退休年龄但没有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是否按劳务关系处理?

9. 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10. 劳动合同的类型

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非全日制用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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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12. 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最高院民一庭认为:事实劳动关系,应该根据劳动者是否实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指挥或者监督,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否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是否向劳动者提供基本劳动条件,以及向劳动者支付报酬等因素综合认定。

劳动关系的判决有形式和实质两种:形式判断就是书面劳动合同,实质劳动关系就是事实劳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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