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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债务债权,损害赔偿,财产问题,婚姻家庭,仲裁,公司法律顾问,合同纠纷,劳动工伤,金融,房产纠纷个人简介:康顺法律师,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曾服务于国企、外企、私企、事业单位等多类型单位,为LG、壳牌、隆顺榕药业、西门子、天津市财政局、阿罗马高尔夫、韩星电子、王朝葡萄酒等企业提供多项法律服务,与客户保持良好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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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话《劳动法》1000问(九)保证金和违约金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4-09-09 09:32)     点击: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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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话《劳动法》1000问(保证金和违约金

31.劳动合同中可否约定保证金条款?

[顺法律师团] 022-60763203

不可。《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它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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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劳动合同中可否约定违约金?

[顺法律师团] 022-60763203

   根据劳动法的精神,劳动者提供的是某种劳动,而不是劳动成果,因此,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劳动者不存在违约金的情形。当然,如果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是要承担的。《劳动合同法》中只有一种两种情形可以约定违约金。1、服务期2、竞业禁止。

<劳动合同法》第22条和第23条对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作了规定,其中关于违约金支付,以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为限。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未接受培训的,应当来去自由,并不应受到限制。但对劳动者提供特殊待遇的,应当不受上述第22条、第23条规定的约束,应当允许双方另行约定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五)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一种情况。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解决户口关系的,可以约定特定的服务期,以及劳动者违约情形下的违约责任。

第二种情况,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解决配偶、子女户口移转、上学、工作等情形的,可以另行约定服务期及违约责任。

第三种情况,作为人才引进,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解决住房,破格提拔,任用重要工作岗位的,双方可以约定特定的服务期和违约责任。

总之,仅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如果劳动者得到用人单位特殊待遇,而另行签订的劳动合同,则不应受到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的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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